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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天(8日)表示,過去職業病門診單都需要由地區「教學」醫院以上醫院的專科醫師才能開立,但為增進被保險人職業病就醫便利性,決定刪除「教學」2字,也就是說,地區醫院專科醫師就有權利可開具職業病門診單,當下民眾就能減免健保費。

勞動部指出,過去民眾要被認定是職業病,必須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地區「教學」醫院以上醫院的專科醫師,才能開立職業病門診單資格;也就是說民眾在一般醫院被認定罹患職業病,還要再去有教學醫院的醫院才能獲得職業病門診單,過程繁瑣。

勞動部考量地區醫院分布廣泛,且具有一定醫療品質,因此在3月18日修正「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院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辦法」,將「教學」2字刪除,放寬地區醫院專科醫師也可開具職業病門診單,將增進被保險人職業病就醫便利性。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鄧明斌說:『(原音)如果被保險人覺得說,他要直接跟這些醫院的醫師來索取職業病門診單的話,就可以,就是讓他更有方便性,比較能夠保障到罹患職業病被保險人的就醫權利。』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經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地區醫院以上,也就是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的專科醫師,診斷勞工確實罹患目前勞動部列出的職業病,就可直接由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給予被保險人使用,被保險人當下就可不用繳納全民健康保險規定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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